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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颜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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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恩师张建田、柯武良等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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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颜建波 发表于 2019-1-28 19: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建设的春天
2018-12-17 00:00解放军报·■张建田
  1983年8月,我大学毕业后从基层部队调到解放军军事法院工作。由于接触许多立法建制、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使我对军队可否参照国务院的做法设立一个专门办理法制工作事务的机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此,我与同事们一起写了一篇建议中央军委成立法制工作机构的内参。其中写道:“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对军队法制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重。为了适应这一形势,我们认为,军委成立一个领导全军法制建设的工作机构,是很有必要的。”在这篇文章中,我们阐释了军委成立法制工作机构的意义和作用,同时提出了军委法制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能和担负的任务。文章引起了军委机关首长的重视。

  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之后,国家法制建设的步伐全面加快,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相继成立或者恢复法制工作机构,各个领域的立法进度明显加快,使军事法制建设不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

  为此,我们又重新起草了《建议尽快建立军队法制机构》一文,刊登在1987年12月15日的军报内参上。为了增强建议的可行性,我们还对军队法制机构的设立提出分阶段、分步骤运作的建议。

  让我们喜出望外的是,这篇文章刊登后,很快受到领导的重视,明确要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当时解放军军事法院的领导受领任务后,立即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1988年1月22日,我们草拟了《关于建立中央军委法制局的意见》,提交原总政办公会议讨论,而后上报中央军委。

  这一年春节,我正在福建老家探望父母,接到了军事法院领导的电话。他高兴地告诉我,春节过后军委常务会议要开会研究军委法制机构成立事宜,希望我尽快赶回北京准备一些材料。军令如山,我假期未满便急匆匆返回北京。根据领导的当面指示,我收集、整理了外军和国家法制工作机构的有关材料,撰写了《建立我军法制工作机构及其分工方案(草稿)》,对军队法制工作机构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职责分工等作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论证。

  1988年6月8日,中央军委下发了成立中央军委法制局的6号文件,明确规定了中央军委法制局的职能定位和担负的主要任务。6月24日,中央军委法制局正式启动新印章,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法制局”,新印章上的“国徽”标志格外醒目。

  1988年8月2日上午,我从解放军军事法院来到中央军委办公厅所在地报到,参加了军委法制局首次办公会议。大家以极大的热情和信心,投入到新机构的建设和工作开展中。

  1988年7月11日,根据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的命令,图们同志出任中央军委法制局首任局长,朱阳明为中央军委法制局副局长。在军委法制局初创期间,全局同志艰苦创业、努力工作,贯彻边建、边干、边学习的方针,在进行自身建设的同时,参与审查、研究法律法规草案,研究制定国防和军事立法规划、计划和立法程序,召开军事立法工作研讨会,培训法制业务干部,组织全军法规清理汇编、军事法学研究等工作,逐步打开了工作局面。

  光阴荏苒,岁月如歌。30年来,军委法制局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在坚决贯彻军委依法治军方针、认真履行军委赋予的职能和任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在军事法治建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充分证明,军委当年关于组建军委法制局的决策,顺应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趋势,反映了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完全正确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抚今追昔,心潮起伏。我的军旅生涯伴随着军委法制局的诞生、成长而“一路豪情一路歌”,直至2011年底退休才离开这一朝夕相处、难以割舍的“娘家”。时至今日,我对这段时光总是难以忘怀,对自己能够参与当年的筹建工作,并与历届领导和同志们努力拼搏工作20多年而感到自豪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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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颜建波 发表于 2019-1-29 11: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城子•丙申教师节随感
当年执教大山中,仰高峰,激情浓。翻山越岭,家访爱青松。不畏艰难勤钻研,临困境,气如虹。
广平湖美到成功,步匆匆,意从容。黉门奋志,心血化春风。回首小苗成大树,摸白发,忆峥嵘。
——本文发表于2016年9月《码头乡讯》“诗溪“副刊

家乡的传说
家乡是座传说的宝库,许多古老的传说依然在流传。这里举两则:
一则是争富斗阔的传说。传说以前,在大岵山武后巷居住的庄姓人家,与在惠场后大墓口居住的杨姓人家,都是富裕人家。有一年,两家通婚,互相争富斗阔。庄家人对杨家人说:“你女儿若肯嫁到我家,我就用布铺路,让你女儿脚踏布走到我家。”杨家人则说:“你家若能用布铺路,我就用谷子铺路,让我女儿脚踩谷子从我家走到你家。”后来两家商定,以中途某地为界,一边由庄家用布铺路,一边由杨家用谷子铺路。娶亲当天,好不热闹,许多人来观看。可是,突然雷鸣电闪,狂风怒吼,倾盆大雨把娶亲的人淋得个个像落汤鸡。庄家的人将铺路的布收起时,布已弄得又湿又脏。而杨家铺路的谷子,却大都被雨水冲走。后来,这两家都败落了,并从大岵山武和惠场后大墓口消失。人们都说,这是天地对这两家愚昧地争富斗阔、无端糟蹋财物的惩罚。
另一则是石牛的传说。在家乡北部有一处地方叫石牛,缘自山顶有一块大石头,高三米多,形状象牛。传说在很久以前,这大石头接受日月之精华,夜间会变成一只大水牛下山吃田里的水稻。山垅田里的水稻,未到成熟就被这只大水牛吃个精光。农民辛辛苦苦种出的庄稼全被牛糟蹋了,就顺着牛脚印找到山上大石头前,发现牛脚印消失了,才知道是石牛成精。于是,农民就烧香祈求老天爷惩罚这只糟蹋农作物的石牛。玉皇大帝得到情况,就派雷公下凡用雷电将石牛劈死。石牛被雷击身裂后,山垅田里的庄稼才年年有收成。农民远远看到山顶这块裂成两半的大石牛,都会说:“糟蹋庄稼的怪物,就该遭雷劈!”
这两则短小的传说,讲的都是暴殄天物的不好结局。你看,庄杨两家从原住地消失得无影无踪,石牛也只剩下一块裂成两半的石头。这是在告诫人们:“暴殄天物,天地不容!”
小时候,每餐吃饭常有饭粒掉在桌上,父母总是语重心长地说,要捡起饭粒吃,不要随便浪费,须知一粒饭三寸福,浪费五谷会遭天公惩罚,会折福折寿。家乡的大人们总会利用各种场合和各种方式,把勤俭节约的好传统传给后代。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进步了,生活富裕了,袋子里钱多了,人们应牢记这两句谚语:“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到无时思有时。”“有钱大开热闹闹,一旦无钱目屎流。”著名华侨黄仲咸先生生前常说:我见过许多富豪都富不过三代,原因是没有教育好子女。其子女不懂得父辈当年创业的艰辛,不懂得勤俭节约的重要,只会大把大把花钱,怎能不败落呢。所以,我把一生积累的家产捐赠给社会慈善事业。这种做法多么令人钦敬!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活过好些无可非议,但千万莫丢掉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更不能做出暴殄天物的蠢事。这是家乡的传说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
——本文发表于2014年《南安商报》“九日山”副刊
说明:以上一词一文,发给大家,供闲时一阅。柯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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