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2019年5月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嘉兴市南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办法》(南教文体〔2018〕239号)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南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区非遗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在该项遗产中的习艺时间和实践经历、传承发展中的艺术成就及相关荣誉,依据推荐条件,把握推荐重点,按照推荐程序,进行了认真评审,提出第二批南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备选名单共14人。
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科
·地址:嘉兴市湘西路22号
·受理电话:0573-82051910
附件:《第二批南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备选名单》
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5日
附件:第二批南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备选名单
(颜建波讯)今天收到三明颜新泰寄来【中国红袍艺术家】书刊二册暨家谱二份。我认真拜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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