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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关键的历史启示
[ 编辑:颜建波 | 时间:2025-09-08 10:17:07 | 浏览:18021次 ]

曲青山

2025年09月08日05:5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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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深邃历史眼光、宏大国际视野和未来战略思考,深刻阐述了这场战争胜利的伟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承载过去,也启迪未来。新时代新征程,全国各族人民要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传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是中国共产党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的中流砥柱作用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关键。深刻认识和把握这个重大问题,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持好党的领导,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最早宣传者、动员者、组织者、抗击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九一八事变后,中国人民就在白山黑水间奋起抵抗,成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起点,同时揭开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序幕。”九一八事变前,面对日本军队的挑衅,蒋介石电告东北军:无论日本军队此后如何在东北寻衅,我方应不予抵抗,力避冲突。事变发生后,国民党政府竟电告东北军:日军此举不过寻常寻衅性质,为免除事件扩大起见,绝对抱不抵抗主义。因此,在日军的突然袭击下,东北军除少数部队外均不战而退,大片国土很快沦丧。在这最危急的时刻,中国共产党毅然决然承担起抗日民族先锋的重任,义无反顾地走在了抗日救亡运动的最前列。

  最早举起武装抗日的旗帜,吹响挽救民族危亡的第一声号角。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第二天,中共满洲省委就发出《为日本帝国主义武装占领满洲宣言》。第三天,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为日本帝国主义强暴占领东三省事件宣言》。第五天,又作出《关于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满洲事变的决议》。第八天即9月25日,中国工农红军以朱德、毛泽东、贺龙、彭德怀等名义,发表《为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满洲告白军士兵兄弟书》。此后,中共中央又连续发表宣言。1932年4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布《对日战争宣言》,这比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党政府正式对日宣战要早9年。这些宣言、决议等,深刻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把中国变为其殖民地的野心,严厉谴责了国民党政府卖国、辱国的不抵抗政策,提出以“武装民众的民族革命战争”来抵抗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抗日救亡主张,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坚决抗击日本侵略者的鲜明立场,宣示了中国人民与日本侵略者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和绝不屈服的坚定决心。

  率先开展抗日行动,直接领导了东北地区抗日游击战争。中国共产党在抗日义勇军中积极开展工作,直接组织抗日武装,创建了10多支抗日游击队。1936年组建的东北抗日联军,在极端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同日、伪军进行了数千次的战斗,粉碎敌人多次“讨伐”,有力打击了日本侵略者在中国东北的殖民统治,激发和鼓舞了全国人民的抗日斗志和爱国热情。

  坚决支持广泛开展抗日救亡运动。中国共产党先后支持淞沪抗战、长城抗战,支持和帮助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组织北上抗日先遣队,并于1935年12月掀起震动全国的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鼓励和组织知识青年到广大工农群众中宣传抗日,支持救国会“七君子”的抗日爱国活动和绥远抗战,对推动全民族抗日救亡运动兴起、促进国共两党合作抗日发挥了积极作用和重大影响。

  二、中国共产党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倡导者、组织者、巩固者、维护者,是全民族团结抗战的坚强政治领导核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坚决维护、巩固、发展统一战线,坚持独立自主、团结抗战,维护了团结抗战大局。”面对中日两国极为悬殊的力量对比,要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靠什么?靠毛泽东同志所强调的“中国人民的大联合”,也就是要建立起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是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积极倡导者、积极组织者、坚定巩固者、坚定维护者。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推动全民族坚持抗战,成为引领全民族抗战走向胜利的光辉旗帜。

  积极倡导推动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3年1月,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一二六指示信”,首次提出在东北尽可能造成全民族的反帝统一战线,聚集一切可能的反日力量。1935年8月,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起草“八一宣言”,鲜明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1935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瓦窑堡会议,制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策略。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发生后,中国共产党从民族大义出发,捐弃前嫌,促成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扭转了中国时局,为全民族抗战的到来创造了必要前提。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在中国共产党的努力和推动下,以第二次国共合作为基础,包括中国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爱国军队、各阶层爱国人士以及海外华侨华人在内的全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全民族全面抗战的局面开始形成。中国共产党在积极倡导和推动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日本中国事务评论家藤枝丈夫在1938年出版的书中就曾点评到这一点。其中讲到:“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为推动全国抗日运动的主要力量。”“作为实际的地下指导力量,中国共产党虽长期隐于社会暗处,未受到新闻记者与国际舆论的足够关注,但他们却是这场运动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在江西苏区被攻陷、被迫退出华中与华南、退至西北边陲之后,人们一度认为中共已经失去了昔日的优势,但事实证明,它依然是抗日运动的核心。”这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如果没有共产党、八路军、新四军和陕甘宁边区真心实意地出来主张停止内战一致抗日,那就无人发起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无人领导和平解决西安事变,那就无从实行抗日。”

  坚决维护和巩固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抗战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由于日本对中国国民党采取政治诱降手段,英美对日本实行绥靖政策,再加上国民党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力量发展壮大的敌视和畏惧,团结抗战几度出现形势逆转的不利局面。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的政治主张,提出“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总方针,坚持“以斗争求团结”的方针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原则,击退了国民党顽固派发起的三次反共高潮。尤其在皖南事变发生后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以抗战大局为重,在自卫和反击的同时,维护团结抗战局面,使国共合作始终没有破裂,有效维护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最终夺取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三、中国共产党实行全面抗战路线并提出持久战战略总方针,是抗日战争正确战略战术的提出者、指导者、引领者、践行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是全民族众志成城奋勇抗战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坚持动员人民、依靠人民,推动形成了全民族抗战的历史洪流。”面对日本军国主义的野蛮侵略,中国要怎样抗战?抗战将经历一个什么样的过程?中国最后能不能胜利?这是全面抗战开始后人们普遍关心而又一时看不清的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不能给予科学的回答,就无法正确指导这场战争。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准确把握抗日战争的规律,提出并坚持实行全面抗战路线和持久战战略总方针,为夺取抗战胜利提供了正确指导和科学指引。

  实行全面抗战路线。从全面抗战一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号召全国人民实行总动员,实行全体人民参加战争、支援战争的全面抗战路线。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只要把中国民众组织起来,“就把日本侵略者置于我们数万万站起来了的人民之前,使它像一匹野牛冲入火阵,我们一声唤也要把它吓一大跳,这匹野牛就非烧死不可。”为了把分散的民众组织起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妇女救国会等抗日救亡组织。同时按照工作性质,组织了救护队、担架队、宣传队、侦察队、战地服务团等,真正实现了全民动员、全民皆兵、全民参战。1944年,美国《纽约时报》记者哈里逊·福尔曼在延安和晋绥抗日根据地进行了6个月的采访后,写出一本《来自红色中国的报告》。书中这样写道:“凡见到过八路军的都不会怀疑他们,他们所以能以缴获的武器或简陋的武器坚持作战,就是因为他们与人民站在一起。”

  实行持久战的战略总方针。1935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提出“要打倒敌人必须准备作持久战”的观点。1936年7月,他在同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谈话时,明确提出通过持久战取得胜利的方针。全面抗战爆发后,为驳斥社会上喧嚣一时的“亡国论”和“速胜论”等错误观点,毛泽东同志于1938年5月撰写了《论持久战》,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系统总结历史经验,明确指出持久战是抗日战争总的战略方针,最后胜利是中国的。毛泽东同志科学预见到,持久的抗日战争将经过战略防御、战略相持和战略反攻三个阶段,认为战略相持阶段是持久抗战转到最后胜利的“枢纽”。这一科学预见,在抗战中得到完全证实。持久战的战略总方针不仅从思想上武装了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军民,而且在国民党高层引起很大震动,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国民党一些政要都曾仔细阅读过《论持久战》,深为赞赏,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论持久战》分析十分深刻,有很大的预见性和说服力,是克敌制胜的最高战略方针。

  实行游击战的战略战术。为了实现全面抗战路线和持久战战略总方针,毛泽东同志首次将游击战提高到战略地位。与正面战场常规作战的一次次战役不同,敌后游击战的重点是面而不是点,是持续而不是阶段,是整体而不是个别,是战略而不是战役,实质上是抗日战争中时间最长、战斗战役持续不断的一场特殊战略大会战。在极为艰苦的反“扫荡”、反“清乡”斗争中,敌后军民创造了很多极为有效、灵活多样的歼敌方法,如伏击战、破袭战、地雷战、地道战、麻雀战等,使日军犹如困兽,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曾在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部任参谋的日军将领冢本政登说:“中共八路军对日本军进行的战争,是一场任何条令都未写过也未体验过的特殊战争。”实践证明,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是人民军队发挥政治优势和军事优势最好的作战形式,是坚持持久抗战、最终彻底战胜日本侵略者的唯一正确的政治军事方针。

  四、中国共产党开辟的广大敌后战场逐步上升为抗日战争主战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抗日武装为夺取抗战胜利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开辟的敌后战场和国民党指挥的正面战场协力合作,形成了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战略局面。”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由以国民党军队为主体的正面战场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大敌后战场所构成。在抗日战争中,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协力合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叶剑英同志曾指出:“中国抗战,一开始就分为正面和敌后两大战场,而自1938年10月武汉失守以后,敌后战场就在实际上成了中国的主要战场。”纵观抗日战争的全过程,正面战场在一段历史时期,特别是在战略防御阶段起着主战场的作用。当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敌后战场逐渐成为主战场。在开辟敌后战场、开展游击战争、建立抗日民主根据地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武装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为夺取抗战的最后胜利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战略防御阶段的重要力量。抗战初期,以国民党军队为主体的正面战场,组织了淞沪、忻口、徐州、武汉等一系列会战。八路军、新四军分别参加了各战区防御作战。1937年9月25日,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取得平型关大捷,歼敌1000余人,打破了日军所谓“不可战胜”的神话,极大振奋了全国军民的抗战信心,提高了中国共产党和八路军的声望。同时,八路军、新四军深入敌后,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创建抗日民主根据地,不仅有力配合了正面战场的对日作战,而且构成了对日军后方的致命威胁,迫使日军长期分散兵力进行两面作战,从而为推动抗日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相持阶段、实现持久抗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战略相持阶段的主要力量。抗战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战争普遍展开,敌后战场逐渐成为全民族抗战的主战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抗日武装力量逐渐成为全民族抗战的主力。从1938年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抗击侵华日军的比例是:1938年近59%,1939年62%,1940年58%,1941年75%,1942年63%,1943年58%,1944年64%,1945年69%。1940年8月至翌年1月,在抗战局面非常困难的时期,八路军发动百团大战,对华北日、伪军开展大规模进攻;至1940年12月初,共进行大小战斗1824次,毙伤日、伪军2.5万余人,俘日军281人、伪军1.8万余人,极大地振奋了全国人民的抗战信心,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战争的强大威力。

  战略反攻阶段的决胜力量。1943年以后,敌后战场开始扭转困难局面、展开局部反攻,逐步实现由游击战向运动战的转变,收复了大量失地,成为全面反攻的战略基地,为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作出重大贡献。到抗日战争结束时,人民军队发展到约132万人,民兵发展到260余万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即解放区已有19块,面积达到近100万平方公里,人口近1亿。抗日民主根据地不仅支撑了抗战,而且给中国社会指出了新的方向,使人们感受到中国正在走向光明的未来。这同国民党统治区政治专制、吏治腐败、经济萧条的局面形成鲜明对照。正如毛泽东同志1944年所指出的那样,“中国不亡,是由于有了我们共产党、八路军、新四军,主要地由我们支持了抗战局面。这就是今天中国的抗战形势。”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七大上满怀豪情地强调,“我们的党已经成了中国人民抗日救国的重心,已经成了中国人民解放的重心,已经成了打败侵略者、建设新中国的重心。”历史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战场的坚持和发展,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起到了改变整个战局的战略引领作用。

  五、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铸就的伟大抗战精神,为夺取抗战胜利提供了强大精神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的壮阔进程中孕育出伟大抗战精神,向世界展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中国人民的抗战史是一部对日本侵略者的反抗史,更是一部伟大抗战精神的锻造史。面对日本军国主义的入侵,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站在抗日战争最前线,以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英雄主义的实际行动,团结带领人民浴血奋战、勇往直前,同人民一起铸就了伟大抗战精神,为夺取抗日战争胜利凝聚了强大精神力量。

  中国共产党人发挥了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指出:“共产党员应在民族战争中表现其高度的积极性;而这种积极性,应使之具体地表现于各方面,即应在各方面起其先锋的模范的作用。”在长达14年艰苦卓绝的抗战斗争中,无论条件多么艰苦、形势多么险恶、战争多么残酷,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勇敢战斗在最前线,“誓与山河共存亡”,以血肉之躯筑起拯救民族危亡的钢铁长城,挺起了中华民族的脊梁,保持和维护了中华民族的血性和尊严。八路军的“狼牙山五壮士”、新四军的“刘老庄连”、东北抗联八位女战士等共产党领导下的英雄群体,杨靖宇、赵尚志、赵一曼、左权、彭雪枫等为代表的众多优秀共产党人,为抗战胜利流尽最后一滴血。白山黑水,长城内外,大江南北,中国共产党人同人民战斗在一起,鲜血流在一起,奏响了气壮山河的英雄凯歌。在追忆八路军击溃日军的黄土岭之战时,作家魏巍曾写道:“在战场上看得很清楚,这是两种精神在较量:一种是日本人的‘武士道’精神,一种是老红军的革命意志,看看究竟谁更顽强,谁压倒谁。”

  中国共产党唤起了民族的觉醒,凝聚了人民的力量。在中国共产党人的影响和带动下,为民族而战、为国家而战,成为响彻华夏大地的最强音,埋藏在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爱国情怀重新涌动激荡,民族自尊、民族自信、民族自强的意识和信念空前高涨。广大人民同仇敌忾、共赴国难,出现了“前线将士,牺牲流血;各党各派,精诚团结;各界人民,协力救亡”的生动局面。国民党将领佟麟阁、赵登禹、张自忠、戴安澜等以身殉国,国民党军“八百壮士”顽强战斗到最后一刻。中华儿女“四万万人齐蹈厉,同心同德一戎衣”,抱定了“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的决心,抱定了不畏强暴、坚持抗战到底的信念,汇聚起气势磅礴的伟力,谱写出惊天地、泣鬼神的雄壮史诗。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年了。80年前的战争硝烟早已散去,但历史不能忘记。今天,我们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牢记中国共产党的中流砥柱作用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关键。历史启示我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新时代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前进道路上必定会有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砥砺前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中国中共党史学会会长)


  《 人民日报 》( 2025年09月08日 10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



“双贴息”促消费,“四两”如何拨“千斤”(读者点题·共同关注)

本报记者 曲哲涵

2025年09月08日05:5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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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新闻,9月1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从“两新”到“双贴息”,政策的“含金量”有多少?刺激消费的效果有多大?

  ——人民网网友  

  

  扩内需、促消费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头戏,这方面的政策不少,效果如何,大家都很关心。

  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有效释放内需潜力”“在扩大商品消费的同时,培育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此时推出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双贴息”政策,可谓“快、准、稳”。

  那么,政策能带来哪些实惠?

  举两个直观的例子。如果一名消费者贷款20万元用于装修、购置家具家电等多笔消费支出,假设这笔消费贷款年利率为3%,享受1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后,最高可减少利息支出2000元;如果一家餐馆为升级明厨亮灶申请了100万元的服务业经营贷款,财政贴息后,可省出1万元左右的利息支出。

  从日常餐饮到大件家电,从托育、养老、健康等刚需消费,到教育、旅游等发展型、享受型消费,都被纳入此次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1个百分点看似不高,但落在居民和企业的“钱袋子”里,分量还是很足的。

  那么贴息政策能够有效刺激贷款消费吗?

  再看几组数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我国居民消费贷款余额(不含房贷)达21.01万亿元,同比增长6.2%;金融监管部门一项实证测算表明,引入消费金融产品后,借款人消费金额提升16%至30%,合作商户销售额提升约40%。

  同时,消费信贷服务也面临供给缺口。西南财经大学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家庭消费信贷需求率与实际参与率之间的缺口,从2019年的2.5个百分点扩大到2021年的5.3个百分点。

  此次“双贴息”政策,不仅覆盖普通家庭的主要消费事项,还大大降低借贷资金成本,能有力缓解消费信贷服务的供需矛盾;再叠加以旧换新“国补”政策,累计优惠幅度更大,能更加有力释放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眼下,各大金融机构已开始承办相关业务,政策效果值得期待。

  从“两新”政策加力扩围到出台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育儿补贴等民生政策;从设立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到此次“双贴息”……去年以来,财政、金融、产业、民生等政策同向发力,促消费政策环环相扣。为了让大家敢消费、愿消费,政策着实很“走心”。

  拿消费品以旧换新来说,截至今年上半年,“国补”资金共撬动消费额超2.9万亿元,惠及约4亿人次;今年以来,全国8.2万家销售门店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累计换购新车超905.6万辆。

  “走心”的政策如何让消费者更“动心”?一方面要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也要规范消费秩序,还需要创造新需求。单说新需求,门道就不少——

  湖北武汉黄鹤楼景区推出的“鹤舞流光”夜光冰箱贴,因兼具文化内涵和现代创意,已实现超千万元的销售额,成为许多游客喜爱的伴手礼;

  河南郑州的“万物可联空中超市”采用无人机送货,最快5分钟可送达指定停机坪,提供了一种便捷新鲜的购物体验;

  “别慌,问题不大”等桌面摆件、手机壳……电商平台梳理出的“2024年度十大商品”里,超过半数与为消费者提供情绪价值相关。

  可见,洞悉消费心理、理解消费偏好,能够更好创造需求、创造消费。说到底,还是两个字:创新。

  从“两新”到“双贴息”,政策真心实意,补贴真金白银。中国大市场容量足够大,企业和商家要用好政策红利,在创新上也需拿出真招实策。政府与市场双向奔赴,一定能做好提振消费这篇大文章。


  《 人民日报 》( 2025年09月08日 01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



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的原创性贡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众论)

莫纪宏

2025年09月08日05:5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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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中,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占据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围绕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丰富发展宪法理论、深入推进宪法实践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在理论层面揭示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宪法与时俱进,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奠定了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石;在实践层面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领导,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完善了国家法治实践布局;在制度层面完善宪法相关规定实施机制,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将宪法实施提升到全新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权力运行。这些原创性贡献不仅体现在理论观点的与时俱进上,更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展现出强大指导力和推动力,对于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对于传播中国宪法理念、抵御错误言论,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人类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明确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并加以制度化落实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与宪法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

  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领导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监督宪法的实施、推动宪法理论的研究和创新等。在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党根据国家发展的战略需要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出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重大原则,确保宪法修改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例如,2018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就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着眼新形势新任务作出适当修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在宪法实施方面,党通过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确保宪法在全社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为了确保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我国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保障。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在执法、司法工作中,加强党对执法、司法活动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执法、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在实践中加强党的建设,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宪法,提高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维护宪法权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为全社会树立榜样。例如,通过开展各类宪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对宪法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宪法工作方针政策,在工作中自觉运用宪法解决问题。明确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地位并加以制度化落实,为宪法的稳定运行和宪法实践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产物。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而能够制定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是在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扫除一切旧势力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而制定的全新的宪法。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宪法体现人民意志,并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不断完善、与时俱进。在宪法的历次修改中,党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的意愿,提出修改建议,使宪法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在宪法理论和实践中,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学说等错误观点曾产生一定干扰。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我国宪法“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的强调,既是对西方宪政民主等错误观点的有力批驳,又为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完善指明了正确方向。2018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体现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贯彻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部实践中,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对现行宪法基本原则的创新性表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体系,为宪法实践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导。其中,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得以正确实施和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明确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决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通过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我国宪法制度的基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开展工作,都必须始终坚持这三个方面不动摇,确保国家治理活动符合宪法精神和要求,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深化对宪法地位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与党的十八大之前我们党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比较,从“首先要”变为“首先是”,一字之差蕴含着深刻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体现了对宪法地位认识的深化。

  “首先要”体现的是应然性,即“应当”“必须”,体现了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期待与要求。“首先是”作出的是事实判断,清晰且明确地揭示了宪法在治国理政、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根本性地位,是对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重要作用认识的深化。这表明我们党对宪法的理解和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与前提。国家的各项制度构建和政策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任何违背宪法的行为都将破坏法治的根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是对“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一创新性理念的有力阐释。

  这一认识上的深化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理论支撑,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向。在立法方面,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要求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必须时刻以宪法为基准,确保所立之法符合宪法精神和原则,避免出现与宪法相抵触的情况。同时,确保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注重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和配套,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例如,民法典在制定时就充分考虑了与宪法的关系,将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在民法典中进行了具体细化和落实,使民事法律制度与宪法精神相契合。在执法过程中,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这一理念的提出促使全社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高度重视宪法的科学性

  在宪法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科学性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章立法需要讲求科学精神,全面认识和自觉运用规律。”“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强大生命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宪法科学性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宪法修改必要性、可行性的密切关注。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要适应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具备科学性。这要求在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国家的实际情况、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发展规律等多方面因素。毛泽东同志在主持起草“五四宪法”时就提出“搞宪法就是搞科学”。我国现行宪法在制定时,充分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刻吸取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同时借鉴世界社会主义成败得失,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具有坚实的科学性基础。

  进入新时代,国际形势深刻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宪法科学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这意味着宪法要不断与时俱进,准确反映时代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例如,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宪法需要对数字权利、数据安全等新兴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科学规范,以保障公民在数字时代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宪法的科学性体现在为各项治理活动提供科学合理的制度框架和规范依据,确保国家治理高效、有序进行。对宪法科学性的持续关注和维护,使宪法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为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丰富宪法内涵,推进合宪性审查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等多个方面把握宪法,进一步丰富了宪法内涵。“宪法规定”是宪法条文的具体内容,具有明确性和规范性,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具体准则;“宪法原则”是贯穿宪法始终的根本性准则,如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平等原则等,对宪法的实施和解释具有指导作用;“宪法精神”是宪法所体现的价值追求和理念,如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等,是宪法的灵魂,也是决定宪法之所以是宪法的根本价值所在。对宪法内涵的丰富拓展,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宪法提供了更加完善和丰富的法律工具箱。比如,对公民权利义务作出规范,不仅要依据具体的宪法规定,还要考虑宪法所体现的保障人权的原则和精神,结合宪法保障人权的基本原理,综合判断对权利义务的安排是否符合宪法的要求。

  以宪法内涵的丰富和拓展为基础,我国全面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撤销。”合宪性审查是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制度保障。健全合宪性审查机制,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宪性审查,能够确保其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在审查过程中,审查机关要依据宪法的具体规定,对照宪法原则和精神,对被审查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对于不符合宪法要求的内容,及时进行纠正。这既维护了宪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又保障了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将国家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纳入合宪性审查范围,进一步彰显了宪法的权威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国家缔结的条约和协定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但其内容必须符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和精神。将其纳入合宪性审查范围,可以确保我国在参与国际事务、履行国际义务的过程中,不违背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宪法原则。例如,在我国加入一些国际人权公约时,需要对公约的内容进行合宪性审查,确保公约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与我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以及国家的主权、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相一致。这种审查机制,在国内法与国际法衔接方面维护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保障了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最高权威。

  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宪法在国家治理中关键地位的深刻洞察与主动遵循,深刻揭示了宪法实施在宪法制度中的核心地位和关键作用。

  宪法承载着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增强宪法自觉,意味着从内心深处认同宪法的价值,深刻把握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石。增强宪法自觉,要求全社会成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化对宪法理论体系的认识,深刻理解宪法所蕴含的人民主权、法治、权力制约等理念,将宪法精神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进而在复杂的社会事务中敏锐识别与宪法精神相悖的现象,并运用宪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宪法理论创新发展,使宪法在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发挥更为有效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宪法的价值和意义不仅仅在于条文的制定,更在于在现实生活中的有效实施。只有通过实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权力才能得到正确规范和行使,公民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宪法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起来。比如,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在选举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组织和实施,才能确保真正行使这一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又如,在国家治理中,政府的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来行使,只有通过依法行政,将宪法的规定贯彻到具体的行政管理活动中,才能保障政府权力的运行符合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新时代以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推动宪法实施达到新的水平,包括:设立国家宪法日,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营造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通过庄严的宣誓仪式,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的敬畏之心,促使他们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等等。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将宪法实施提升到新的水平,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实践中,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必须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确保宪法实施的正确政治方向,为全社会树立尊崇宪法的榜样。在完善法律体系方面,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保法律法规与宪法精神高度契合。通过严谨的立法程序,使每一项法律规范都能在宪法的框架内精准定位,增强法律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为宪法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在加强宪法实施方面,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强化宪法实施和监督机制,提升合宪性审查的效能,让宪法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违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此外,大力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促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宪法至上氛围,全方位推动全民宪法自觉与宪法素养的提升。

  总之,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全方位提升了我国宪法制度的科学性、权威性与实践性,不仅为国内法治建设筑牢根基,为宪法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注入全新活力,推动我国在法治轨道上稳步迈上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而且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宝贵经验,为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推动人类法治文明不断发展进步。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 人民日报 》( 2025年09月08日 09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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