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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印发
[ 编辑:颜建波 | 时间:2025-12-20 18:14:41 | 浏览:21285次 ]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20日 09:57:44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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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

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25〕16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为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制定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 家 网 信 办

2025年12月9日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平台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行为,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平台经营者,是指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平台服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本规则所称价格行为,是指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与价格相关的行为,包括制定或者变更价格、价格标示、收取费用、实施补贴等行为。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第三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规范透明、自愿平等的原则,充分维护交易相对人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经营者自主定价

第四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之间,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应当通过合同、订单等方式约定、变更价格。

鼓励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惠及广大消费者,并合法获得利润。

第五条 平台内经营者在不同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依法自主定价。平台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采取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扣除保证金、削减补贴或者优惠、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屏蔽店铺、下架商品或者服务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下列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或者以让利、返现等方式进行促销;

(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在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高于在其他销售渠道的价格;

(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开通自动跟价、自动降价或者类似系统;

(四)其他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行为。

基于平台商业模式由平台经营者实行统一定价的除外。

第六条 平台经营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经营成本,基于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充分考虑平台内经营者经营状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平台经营者新增或者变更收费项目、规则、标准等,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平台内经营者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七日。对平台内经营者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制定合理过渡措施。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按照修改前的协议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章 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

第七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网站、应用程序(APP)、小程序等应用场景,通过网络页面、电子文档等方式明确标示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二)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商品,因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分别标示品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以及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三)以显著方式标示商品的运输或者寄递费用、配送方式、发货时间、支付方式等与价格有关的内容,包括其他不可避免的收费。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八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对不同交易条件的消费者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在服务页面显著位置公开相关规则,如有变动应当及时更新。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实施分时定价等动态定价的,应当在服务页面显著位置公开动态定价规则,对影响价格的因素进行明确说明。采取在固定价格基础上动态增加额外服务费形式的,应当区分标示价格和额外服务费。

第九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同时有偿提供搬运、安装、调试、延长保修期等附带服务的,应当在显著位置对附带服务进行明码标价。附带服务不由销售商品的经营者提供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或者说明。

第十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应当以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促销价格或者价格促销规则,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适用范围等;

(二)真实标明折价、减价基准;

(三)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预付款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计算的具体办法。

第十一条 平台经营者应当公平公正开展补贴促销,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

平台经营者开展补贴促销,应当在网站或者应用程序(APP)相应活动页面显著位置标示补贴及相关促销活动规则,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信息。

第十二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标示预估价格的,应当公开预估价格的构成,充分提示预估价格与最终结算价格之间可能存在差异;显示的预估价格有支付方式等限制条件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前向消费者清晰提示。

第十三条 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平台经营者开展竞价排名或者提供排名推荐服务的,应当向参与竞价的平台内经营者告知搜索排序、推荐和竞价排名的规则。

第四章 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

第十四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临期商品等商品,或者有正当理由降价提供服务的除外。

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平台经营者的商业模式系对用户长期免费的,且有利于推动创新进步、有利于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长远福利的,可以不认定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第十五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平台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歧视。

第十六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利用平台规则、数据和算法等手段,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利用以下手段,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一)捏造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并散布;

(二)捏造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并散布;

(三)散布信息含有欺骗性用语或者误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

(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将商品对外销售,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告诫仍继续囤积;

(五)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六)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应急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应当合理制定价格,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二)未提高商品价格,但不合理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实施下列行为:

(一)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三)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四)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六)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或者虚构、篡改、删除网络交易实际成交价格记录,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七)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八)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第十九条 平台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实施下列行为,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一)在平台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

(二)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和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和规则不一致;

(三)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四)其他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

第五章 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

第二十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收取相关费用。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以下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一)提供免密支付服务;

(二)搭售保险、交通服务、其他合作平台服务、退票服务、延误补偿等额外服务或者商品;

(三)设置自动续期、自动扣款。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应当提前将扣款时间、金额、取消途径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当一并通知消费者。

第二十一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虚假提高数量或者时长等手段,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第二十二条 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价格争议解决规则,公平公正解决价格争议。

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和服务义务,有效化解消费纠纷。

第六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三条 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依职责对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开展监管。

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对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和约谈,必要时,省级以上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可以调查了解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应当按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所需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对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相关经营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按照以下要求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

(一)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二)健全平台管理规则,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合规经营;

(三)设立、公示价格问题投诉渠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违规行为;

(四)妥善保存平台内有关价格和交易信息,积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建立平台内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及时进行质量安全风险提示,处置质量违规等行为;

(六)建立价格监督员制度,对平台内价格行为进行内部监督;

(七)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在价格行为中依法依规处理个人信息;

(八)依法履行价格行为有关算法备案手续,配合网信等有关部门开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五条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依法引导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与平台经营者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更好维护平台内经营者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自建网站经营者以及其他参与平台经济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参照适用本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依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粤港澳大湾区奋力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2025-12-21 14:43:12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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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粤港澳大湾区要围绕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定位,努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今天的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在深化合作中打开发展新天地,正以坚实步伐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世界标杆”加速迈进。

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的速度能有多快?

一只机器人的“手”抓取气球不破、鸡蛋不碎,这个香港的研发成果跨过深圳河在深圳实现产业化。现在,平均每两小时就有一项高价值专利在大湾区达成转化意向,并且迅速对接产业链上下游。

科学城间的“联动”持续提速。30分钟,香港科研人员点对点通勤直达河套深圳园区;48小时,跨境实验设备“随报随检”送达实验室;依托科创走廊,粤港澳联合攻关项目增长了40%。

现在,在大湾区,平均每天超过400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今年“深圳—香港—广州创新集群”首次登顶“世界百强创新集群”榜首。

建设好大湾区,关键在创新。2012年,党的十八大后首次离京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就来到广东,提出广东联手港澳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为大湾区的协同创新发展奠定战略基调。

这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每次来到粤港澳三地考察都会深入创新一线。在香港,他指出,香港可以与大湾区内地城市珠联璧合,相向而行,强化产学研创新协同;在澳门,总书记要求澳门要积极主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整合优质资源,深化协同发展。

不久前的广东之行,总书记再次强调,要着力深化粤港澳合作,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锚定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同心协力、稳扎稳打,努力实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布,明确提出了“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

锚定战略目标,粤港澳三地打破壁垒、攥指成拳,以机制创新破解发展难题。

“硬联通”不断提速。今年,大湾区铁路运营及在建里程将达到4700公里,全面覆盖大湾区中心城市、节点城市和广州、深圳等重点都市圈。不久前,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扩容至大湾区重点企业,科研人员跨境通勤效率大幅提升。“软联通”持续“上新”。广东在全国率先实现省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拨付至港澳,累计超过6亿元。截至目前,广东联合港澳发布“湾区标准”262项,187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境通办”。

一系列政策支持下,粤港澳三地间人员、资金、货物、信息等各类要素加速流动,创新动能更加澎湃。

“从0到1”的突破不断涌现。在广东,国际首个深海冷泉生态研究大科学装置启动建设,江门中微子实验发布首个物理成果;香港科技大学主导研发一款多功能月面作业机器人暨可移动充电站;“澳门科学一号”卫星已绕行地球超1万圈,产生大量高精度科学数据……一个个重大突破推动大湾区不断攀登科技创新新高度。目前,湾区已建成2家国家实验室、45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及33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形成多层次、高水平的科研平台体系。

“从1到100”的转化更加高效。如今,内地9市完整的产业体系和港澳先进的现代服务业、金融业和科教资源正深度融合。

不久前,深圳宝安区集中发布了500多个应用场景。陆上,280多公里的开放道路可以进行L4级自动驾驶测试;机场,最新的自动化技术可以得到检验;山林间,低空无人机能够试验更复杂的航线。这几天,吸引了一批大湾区的创新企业前来测试。

实验室连着生产线,如今的大湾区,新兴产业聚势腾飞。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2200亿元,9个万亿级产业集群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粤港澳大湾区以不到全国0.6%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全国1/9的经济总量,成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创新潮涌处,奋进正当时。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湾区科创发展注入新的政策红利。当前,聚焦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新赛道,大湾区将再打造5个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全链条深度融合 合肥创新“聚能”(总书记的关切·落地的回响)

2025-12-21 14:42:02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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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志锋 田先进

“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2024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指出

橘红色火环被“锁”进罐体,飞速旋转中,不断产生能量。

今年,安徽合肥科学岛的“人造太阳”——全超导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EAST)实现1亿摄氏度1066秒的高约束模等离子体运行。围绕EAST、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等大科学装置,合肥布局建设能源研究院,百亿元级聚变能源产业集群加速形成。

2024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指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合肥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已建、在建和预研大科学装置总数达13个;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三大科创高地持续提升全市创新能级;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稳定在万户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超4%。

科教融汇,加速推动成果从“书架”到“货架”。

合肥中科知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张床铺上方悬挂着一个“盒子”,用户无需佩戴电极,无需去除衣物,躺在床上就能完成心电图监测。

“‘盒子’基于我们研发的非接触心电图生成技术,利用毫米波雷达技术,实现高精度心脏活动监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合肥中科知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彦介绍。

得益于学校“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的职务科技成果推广新模式,该技术3个月便走完相关流程,逐步实现产业化应用。

“职务科技成果约80%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充分激发其积极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处副处长王奉超介绍,目前全校科研人员通过新模式转让科技成果76项,新设或增资企业69家,该创新模式正推广至全省106个科研院所。

“引才”“育才”并举,合肥3年来新增高层次人才3万余人,创新创业平台科大硅谷高精准对接校友超1.5万人次;贯通产学研用,科研机构和企业互派人员挂职;匹配人才供需,合肥市省属本科高校与新兴产业紧密关联专业约占七成……

以投带引,金融“活水”滋养创新。

通过合肥国镜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扫描电镜,每一颗微小的木槿花粉纤毫毕现。“公司成立之初缺少资金支持,科大硅谷直投500万元,后续又牵线许多商业投资。”公司负责人方小伟回忆,2023年公司落户科大硅谷,短短1年间完成从实验室技术到应用产品的跨越,“今年订单总额预计超千万元。”

京东方、长鑫存储、蔚来汽车……多个千亿元级“产业地标”,都是金融“活水”浇灌而出,合肥设立总规模40亿元的天使、种子基金群,投资360多个项目,累计资本放大系数超7倍。创立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共同成长计划”,助力银企双方合作;17家科创金融工作站集融资对接、政策宣传于一体,实现县区全覆盖。

“坚持长期主义,合肥以国有资本等领投带投,撬动社会资本跟投,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全产业链发展。”合肥产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江鑫说。

硬核支撑,强化科技软服务。

“致力于无源高精度传感系统研究的龚伟教授团队,终于成立公司了。”安徽创新馆技术经理人王瑞芳难掩兴奋,背后是她连续3年的专业服务:技术验证缺场景时,努力促成广泛测试;初创缺资金时,就帮忙联系政府引导基金……

“像王瑞芳这样的持证技术经理人,我们已培养近4000人,他们是助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关键一环。”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陈林说,“我们始终坚持以科技要素市场化配置为原则,构建高效协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促成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金额超1670亿元。”

合肥持续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建立专业化科技服务网络,累计服务全省产业园区近200个。牵头发起成立全国科技大市场联盟,首批成员单位涵盖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等全国多地的机构。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布局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合肥将围绕产业链,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费高云说。


改革者 正青春|“峡客”青年如何让“船舶楼梯”丝滑运转?

2025-12-21 14:43:54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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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长江作为水上运输大动脉,素有“黄金水道”之称,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三峡船闸保持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助力长江“黄金水道”航运效益充分发挥。日前,青青改革者、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三峡船闸管理处维修部副主管胡航,讲述了她如何通过改革创新,让“船舶楼梯”丝滑运转,提升“黄金水道”的通航效率。

湖北宜昌的长江江面,船只往来穿梭,一派繁忙。一条畅通无阻的三峡枢纽过坝通道,不仅是大宗物资运输的通道,更是沿江区域经济联动、产业协作的血脉走廊。

“大船爬楼梯,小船坐电梯”,“楼梯”是指三峡双线五级船闸,“电梯”是指三峡升船机。它们同为三峡枢纽过坝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规模宏大、技术领先,更是骄傲地创造了多项“世界之最”。

2018年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三峡工程时指出,三峡工程的成功建成和运转,使多少代中国人开发和利用三峡资源的梦想变为现实,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的重要标志。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优越性的典范,是中国人民富于智慧和创造性的典范,是中华民族日益走向繁荣强盛的典范。

据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数据统计,自2003年6月18日正式向社会船舶开放通航以来,三峡船闸已安全稳定运行22周年。累计运行21.5万闸次,通过船舶107.4万余艘次、旅客1229.1万余人次,过闸货运量达22.4亿吨,助力长江“黄金水道”充分释放黄金效益,为我国内河航运及沿江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硬核数据彰显着“黄金水道”的活力。不过,三峡船闸的维护也是一个世界级难题。据悉,三峡船闸每检修一天,就有近70艘船、约28万吨货物受阻,直接影响通航效率。

为了提升故障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因设备检修造成通航中断,胡航创新研发了一套“应急箱”,即拿即走,5分钟之内就能赶到故障处理现场,一个移泊间隙就能解决问题。“以前靠个人经验,现在靠标准流程。我们改的不只是装备,更是理念。”胡航补充说,标准化的流程让“操作小白”也能从容应对。

“我们既是改革的见证者、也是传承者。”胡航的话,道出了新一代三峡人的心声。从三峡工程建设者们攻克技术难关的艰苦创业,到如今青年技术骨干的创新接力,正是这种精神传承,让三峡船闸的运行稳定性持续提升。“站在前辈的肩膀上创新的人还有很多,我们的目标就是让三峡通航始终稳定高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青春力量。”

在三峡通航领域,这样的改革创新从未停歇。从万吨船闸的平稳运行到“黄金水道”的高效畅通,这条承载着民族梦想的长江航道,正因为有了青年人的改革接力,愈发充满澎湃动能。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由中共江苏省委网信办出品、现代快报+制作、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正能量网络传播专项基金支持的“改革者 正青春”(“我比任何时候更懂你”第五季)网络主题宣传30集系列短视频通过全国22座城市30位青青改革者的沉浸式、场景化讲述,展现了各地、各行业深化改革、创新创造的生动实践,激发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年网民以奋斗之姿、创新之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李楠/文 高航/编导 丁碧轩 穆子建/摄 赵堃雅/后期 王雨/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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