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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国关于构建新时代全天候中柬命运共同体、落实三大全球倡议的联合声明
[ 编辑:颜建波 | 时间:2025-04-19 08:10:20 | 浏览:309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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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1:28:25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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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金边4月1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国关于构建新时代全天候中柬命运共同体、落实三大全球倡议的联合声明

应柬埔寨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5年4月17日至18日对柬埔寨王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分别会见柬埔寨国王西哈莫尼、太后莫尼列、参议院主席洪森,同首相洪玛奈举行会谈。

双方重申,中柬是真诚互信、守望相助的铁杆朋友。中柬传统友谊是由西哈努克太皇和中国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和精心培育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长期以来,双方始终坚持平等相待、互利共赢,坚定支持对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携手捍卫国际公平正义。特别是近年来,在习近平主席和柬埔寨领导人的战略引领下,两国同意构建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的新时代中柬命运共同体,战略互信持续增强,务实合作成果丰硕,人文交流更加频繁,多边协作更加密切,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树立了典范。

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双方一致同意加快构建新时代全天候中柬命运共同体,以两国高层战略共识为引领,以中柬政府间协调委员会为管总机制,以落实构建新时代中柬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为主线,继续丰富中柬“钻石六边”合作架构,加快推进“工业发展走廊”和“鱼米走廊”建设,深化更高水平政治互信、更高质量互利合作、更高层次安全保障、更高频率人文交流、更高标准战略协作。

柬方高度评价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认为这有利于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致力于世界人民和平、正义和进步事业,反映了各国人民共建美好世界的心声。双方将全力推动落实,为维护和促进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构建新时代全天候中柬命运共同体

一、双方强调,高层交往对中柬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愿继续保持高层交往势头,发挥中柬政府间协调委员会机制作用,密切两国政府、立法机构和地方等交往合作。加强两国各相关机构对话合作,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支持两国公务员培训和管理信息化,助力各自国家现代化进程。

双方决定建立中柬外长、防长“2+2”战略对话机制,就重大战略问题及时协调立场并推进有关领域合作。

二、柬方高度评价新时代中国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认为中国式现代化为人类现代化拓展了路径选择和实践方案,坚定支持中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方高度赞赏柬埔寨在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提升国际地位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坚定支持柬埔寨政府顺利施政,实现2050年成为高收入国家发展目标。双方同意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五角战略”对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柬埔寨王国政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合作规划纲要》,推动更多合作项目落地。

三、双方重申相互坚定支持彼此核心利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强调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别国内政。

柬方重申恪守一个中国原则,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权威性不容置疑和挑战,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坚定支持中方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柬方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利用台湾、涉疆、涉藏、涉港等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围堵遏制中国。双方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本国领土从事针对对方的敌对活动。

中方重申坚定支持柬埔寨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坚定支持柬埔寨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坚定支持柬埔寨在国际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积极作用。

四、2025年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双方重申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反对霸权主义,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呼吁重振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和所有国家共同利益,共同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五、双方强调,2024年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2025年是万隆会议召开70周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历久弥新,已成为开放包容、普遍适用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作出不可磨灭的历史性全球贡献。柬方祝贺中方去年成功举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双方同意秉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弘扬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为核心的亚洲价值观,倡导以团结、友谊、合作为核心的万隆精神,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双方重申共同践行开放的区域主义,支持东盟保持战略自主,共同维护东盟中心地位,携手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推动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新进展,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双方同意加快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共同办好澜湄合作领导人第五次会议和第十次外长会。

关于落实全球发展倡议

双方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促进发展、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愿做落实全球发展倡议的领跑者,在双多边框架内推动倡议走深走实,为促进全球、特别是“全球南方”的共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双方认为贸易投资限制措施冲击经济安全和国际贸易秩序,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致力于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可预测、以规则为基础,透明、非歧视、开放、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承认世贸组织作为贸易规则制定、审议和对话合作平台的重要性,承认其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发挥的关键作用,捍卫全体成员正当权益,愿共同推进世贸组织改革,推动第14届部长级会议取得务实成果,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二、双方同意加快推动“工业发展走廊”规划取得实质进展,高质量开展中柬产业与投资合作,落实好重点投资合作项目。

三、双方同意发挥中柬铁路合作机制作用,共同制定柬铁路网总体规划,确定重点合作项目。双方同意加强商用飞机等交通基础设施合作。中方支持柬方按照可行、可持续的原则建设扶南德佐综合水利项目。

四、双方高度评价“鱼米走廊”首次会议成果,同意加快实施“鱼米走廊”合作规划,确保取得切实成果,推动两国农业领域的技术、贸易、投资等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五、双方同意继续发挥中柬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作用,将积极推动年内尽早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拓展新兴领域合作,提升贸易规模和水平。柬埔寨支持中国香港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双方将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合作,签署合作协议,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商签柬优质农食产品输华检疫议定书,推动更多柬埔寨优质农食产品对华出口。

六、双方同意共同打造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支持经贸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推进交通设施、电力光缆、污水处理、仓储物流等配套建设。中方愿继续支持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发展,着眼柬建成西哈努克省多功能经济示范区愿景,鼓励更多有实力的中国企业加大对柬投资。

七、双方将扩大本币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柬方商业银行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同意推进跨境二维码互联互通合作。

八、双方致力于开展清洁能源合作,包括水电、抽水蓄能、太阳能、风能和其他清洁能源技术。双方承诺将在地区和全球能源合作中加强相互配合。

九、双方将落实中柬科技创新合作协定,发挥两国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作用,推进联合研究、技术转移、创新创业等合作,培育新质生产力。双方愿加强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合作。

十、柬方欢迎习近平主席宣布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中方欢迎柬方加入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之友小组并积极发挥作用。

十一、柬方积极评价中方为促进柬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提供的巨大帮助。双方将发挥中柬发展对话合作机制作用,制定中柬发展合作规划,持续实施乡村道路、供水、学校、医疗、减贫等项目,继续支持柬“国王工作队”开展更多务实项目。

十二、双方承认,气候变化对世界造成威胁,影响人类和动物生存,强调保存和维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性。双方将加强环境保护领域合作,继续推动中柬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西哈努克省低碳示范区建设。

关于落实全球安全倡议

双方强调,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重视各国合理安全关切,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争端,坚持统筹维护传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共同落实全球安全倡议,推动务实合作,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双方同意用好中柬综合安全磋商机制,就中柬安全合作和共同关心的安全议题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反干涉、反分裂、防范抵御“颜色革命”交流合作,维护两国安全和社会秩序。

二、双方同意充分发挥两军合作机制作用,保持各层级团组交往,深化教育训练、联演联训、医疗卫勤、装备技术等领域合作,加强多边安全事务协调。柬方高度赞赏中国支持中柬云壤港联合保障和训练中心平稳运行,助力提升柬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能力。

三、中方赞赏柬方宣布取缔非法网络赌博,成立打击网络诈骗委员会。双方将持续开展中柬执法合作年行动,加强非法跨境赌博、拐卖人口、偷渡、制假走私等跨境犯罪案件协查合作。加强安全司法合作,加紧商签中柬刑事司法协助条约,重拳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加大保护在本国的对方国家公民和机构安全,强化“一带一路”建设安保工作,保障在柬重大合作项目安全。

四、双方重申维护亚太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性,反对拼凑排他性“小圈子”、制造阵营对抗,反对扩散核武器和部署导弹,认为这将引发军备竞赛,危害地区和平稳定。双方同意推动构建亚太命运共同体,为亚太地区稳定繁荣作出更多贡献。

五、中方积极推动解决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促进全球和平发展,柬方对中方发挥的重要建设性作用表示赞赏。双方同意加强多边合作,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

六、双方认为,必须从本国实际出发,探索符合人民需求的人权发展道路,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搞双重标准,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人权和民主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挑动分裂对抗,将自身意志强加于他国。

七、柬方高度赞赏中方提供资金、人员培训和扫雷装备援助,支持柬方实现“2030年无地雷影响目标”。中方愿同柬方落实扫雷合作谅解备忘录,通过双多边合作,支持柬扫清雷患。

八、双方将加强应急和灾害管理领域合作,落实两国防灾减灾和应急响应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提升自然灾害防控和应急管理水平。双方将深化伙伴关系,发挥“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作用,共同应对灾害带来的紧迫风险挑战,进一步加强地区韧性,推进可持续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九、双方认为,南海问题应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和平解决,任何利用南海问题破坏地区和平与互信的图谋都将适得其反。双方强调维护南海和平、安全与稳定的重要性,呼吁有关各方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深化海上合作,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实质、有效的“南海行为准则”。

关于落实全球文明倡议

双方强调,中国和柬埔寨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共同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重视文明传承和创新,愿做落实全球文明倡议的示范者,加强双多边人文交流合作,助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

一、中方感谢柬方支持推动设立“文明对话国际日”决议,并成为决议核心小组成员。柬方高度赞赏中方举办亚洲文明对话大会,认为这对推动各国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愿共同加强文明对话,推动亚洲文明交流互鉴。

二、柬方欢迎中方在柬举办“欢乐春节”活动,双方将推进金边中国文化中心恢复正常运营,支持对方积极参与在彼此国家举办的国际艺术节、交流演出等活动。

三、双方高度评价2024年“中柬人文交流年”活动,同意将2025年确定为“中柬旅游年”,鼓励两国公民到对方国家旅游。双方将共同开发旅游线路,加强赴对方国家旅游的宣传,加强旅游安全合作。双方将通过联合开展更多培训项目提升旅游业人才素质。积极发挥2024年11月颁发的“澜湄签证”作用,为两国人员往来提供更多便利。支持增加中柬客运和货运航班数量,并根据市场需求增加航班航线。

四、中方感谢柬方共同发起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并在联盟中发挥积极作用。双方将探讨建立中柬文化遗产联合工作组,推动文化遗产全领域合作。扎实推进柬埔寨吴哥古迹王宫遗址保护修复项目,开展柏威夏寺及其他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合作。柬方赞赏中方对柬埔寨文化领域的坚定支持,这有利于双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合作、促进文化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

五、双方将加强教育政策对话,探讨续签教育合作协议,深化中文教学、职业教育、数字教育等领域合作。柬方支持孔子学院及其他教育机构开展中文教学,中方将继续向柬方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名额。双方将共同办好鲁班工坊等职业教育合作项目,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

六、双方将落实好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深化在促进就业创业、开展职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领域合作。

七、双方同意深化传统医学、医疗管理、医护人员培训、疾控、卫生应急等卫生领域交流合作。探讨实施柬埔寨国家疾控中心项目,推进中柬中医药中心建设。中方愿持续向柬派遣中国医疗队,开展“光明行”活动。

八、双方同意加强中柬青年事务部门、青年联合会的定期交往,做大做强“柬中友好青年之家”,建立中柬青年对话交流机制,为中柬友好培养新生力量。

九、双方同意深化智库、友城、宗教、民族、非政府组织等领域合作,继续办好中柬智库高端论坛,鼓励加强民族事务治理经验交流,支持两国民间组织深化合作。

十、双方鼓励加强两国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合作,同意落实好广播电视合作协议,持续深化两国广电视听技术产业、节目内容和人才培养等领域交流合作。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产供链合作、人工智能、发展援助、海关检验检疫、卫生、新闻等领域合作文件。

双方高度评价习近平主席此访取得丰硕成果,认为此访对巩固中柬传统友谊、推进新时代全天候中柬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习近平主席感谢柬方热情友好接待,邀请柬埔寨领导人方便时访华,柬方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2025年4月18日于金边

涉政府隐性债务,佳木斯原市长、呼伦贝尔原常务副市长等被问责

财政部

2025年04月18日 15:43:57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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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5年4月18日 来源:监督评价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下简称隐性债务)风险,明确要求对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隐性债务问题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监管态势,严肃查处新增隐性债务、少报漏报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问责。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现将近年来查处的六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通过违规捆绑包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及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新增隐性债务6.88亿元。2019年7月,依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海拉尔区政府与内蒙古撷英绿化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将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主场馆周边绿化工程和城区道路路灯杆通信基站建设运营2个独立的项目,违规捆绑包装为1个不合规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并于2020年7月完成建设,截至核查日未产生经营收入,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政府全生命周期支出责任形成新增隐性债务3.96亿元;2018年9月至2020年10月,原海拉尔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局(现海拉尔区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向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7.01亿元,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贷款本息等,截至2021年8月末,扣除已偿还部分,形成新增隐性债务2.92亿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呼伦贝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某给予诫勉;对时任海拉尔区副区长王某某给予诫勉;鉴于时任海拉尔区区长杨某某因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判刑,对其不再追责;鉴于时任海拉尔区区长萨某某因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作并案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吉林省四平市隐性债务化解不实2.85亿元。2016年,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以财政资金偿还四平市紫气大路跨铁路立交桥、四平市东丰路(仁兴街—一经街)上跨铁路立交桥、吉林省2013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贷款。2021年上半年,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偿还该项目贷款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隐性债务化解不实2.11亿元。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通过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隐性债务,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0.74亿元。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四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某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四平市财政局局长郭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科科长陈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时任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三、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承诺社会资本方最低收益回报、固定收益率和回购社会资本方投资本息等新增隐性债务15.73亿元。2019年至2021年12月,经佳木斯市政府授权,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社会资本方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以TOT、BOO、BOT模式实施佳木斯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等3个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承诺社会资本方最低收益回报、固定收益率和回购社会资本方投资本息等,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5.73亿元。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丛某给予谈话提醒;对时任佳木斯市副市长王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佳木斯市财政局局长王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佳木斯市财政局副局长周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时任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付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张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四、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五里河镇通过国有企业垫付资金建设楼堂馆所新增隐性债务953.1万元。2021年4月,杞县五里河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委托县属国有企业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杞县德源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五里河文化广场项目的融资、投资、招投标事宜。该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占地46.91亩,计划投资1701.97万元。截至2022年底,应支付施工方953.1万元,由杞县德源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付等方式筹集,形成新增隐性债务953.1万元。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杞县政协副主席、五里河金三角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粟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时任杞县五里河镇党委书记马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杞县五里河镇镇长郭某给予诫勉;对时任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侯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杞县德源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时任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杞县德源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刘某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时任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杞县德源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管财务领导耿某某给予诫勉;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五、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通过所属国有企业筹集资金建设楼堂馆所新增隐性债务1.69亿元。2014年3月,富民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议定,由县属国有企业原富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云南富民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黎阳大厦。2020年5月项目建成后,富民县30家行政事业单位入驻黎阳大厦办公。黎阳大厦总投资共计1.89亿元,截至2022年底,富民县政府支付0.2亿元,企业垫付资金1.69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69亿元。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富民县委书记李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富民县委书记李某给予诫勉;对时任富民县县长周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富民县县长王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富民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某某给予通报批评;对时任云南富民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杨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六、青海省海东市通过国有企业直接借款新增政府隐性债务16.45亿元。2019年12月和2020年8月,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据海东市政府出具的给予其每年10亿元财政补贴文件,安排子公司海东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东东林绿化苗木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东市分行共计贷款18亿元,用于乐都区碾伯镇农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支出。截至2021年6月末,两笔贷款提款16.45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6.45亿元。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青海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海东市副市长白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妥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审计部部长李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以上六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观念不严,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严重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求的有力举措。各地方各单位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财政部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强化隐性债务查处问责力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防止前清后欠,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8日

第一观察|加快建设文化强国,总书记作出五方面部署

2025-04-18 21:32:44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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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快建设文化强国》。这是2024年10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形成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文化建设在正本清源、守正创新中取得历史性成就,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了“七个聚焦”,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此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建设文化强国,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事关中华民族复兴大业,事关提升国际竞争力。”

这“三个事关”,把文化强国建设放到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审视考量,赋予文化强国建设更重要的职责使命。

如何加快建设文化强国?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五方面部署。

第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文章中强调:“这条道路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

坚定道不变、志不改的信心和决心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主动识变应变求变。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日新月异。我国网民规模超11亿人,形成了全球最为庞大、生机勃勃的数字社会。网络空间可谓时代发展变化最显著的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在重要文章中,总书记再次强调“必须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党管互联网原则落实到位,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在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二,着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繁荣”。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将这方面部署进一步细化、深化、实化,提出“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进一步打通“部署”与“落实”。

从“提高文化原创能力”到“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改进文化创作生产流程”再到“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总书记既强调推动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持续迸发,又要求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围绕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这一中心环节,指明了一条重点分明、治标治本的破局之道。

第三,始终坚持文化建设着眼于人、落脚于人。

文化强国“强”在哪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强国之‘强’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文化修养上。”

文博场馆门庭若市,热门演出一票难求,“民俗游”“非遗游”充实假期……近年来,人们的文化需求不断得到释放,文化供给正在从“缺不缺”“够不够”向“好不好”“优不优”升级转变。

因此,总书记要求“提升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

第四,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中华文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历经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

守正是为了更好的创新。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总书记将马克思主义喻为魂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喻为根脉。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就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总书记便强调“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

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又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中汲取智慧,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才会更加鲜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文化根基才会更加深厚、更加牢固。

第五,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在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国际传播格局重构”“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既考验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也为增强文化影响力提供了宝贵契机。

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不仅关系我国在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定位,而且关系我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

站在加快建设文化强国的高度上,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更加主动地宣介中国主张、传播中华文化、展示中国形象”,这就要求我们更加充分、更加鲜明地展现中国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同时切实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更加有效发出中国声音。

习近平总书记最后强调:“建设文化强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距离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还有10年时间,锚定这一战略目标,既谋划长远,又干在当下,以钉钉子精神一茬接着一茬干,我们一定能筑牢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文化根基。

策划:张晓松

主编:林晖

主笔:徐壮、邢拓、杨湛菲

视觉:张惠慧、徐菁、高松龄

新华社国内部、新华网联合制作

新华社第一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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