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次政策的核心变化为 社会保险费正式纳入 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体系 该事项位列裁量基准第30项 归类为违反税(费)款征收管理类 逾期仍未缴纳社保的 处罚裁量划分为3档 《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明确:用人单位存在不缴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情形,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处罚裁量划分为3档: 第一档:欠缴金额不足50万元;或欠缴金额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且欠缴数额占应缴社保费比例不足30%,处以欠缴金额1倍罚款。 第二档:欠缴金额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且欠缴数额占应缴社保费比例超过30%;或欠缴金额500万元以上,且欠缴数额占应缴社保费比例不足30%,处以欠缴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第三档:欠缴金额500万元以上,且欠缴数额占应缴社保费比例超过30%,处以欠缴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不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存在认知误区 将社保视作企业提供的福利 双方可自行协商、以现金折现 或是约定放弃参保 《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 缴纳社保 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均需履行的强制性法定义务 不属于可由双方 自由协商处置的福利 发现社保“账单”不对 劳动者该怎么办? 固定证据 妥善保留工资条、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等材料,重点记录实际工资与社保缴费基数之间的差距,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书面要求补缴 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其依法补缴社保差额。在实践中,单位需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数进行补缴。 投诉举报 若协商无果,可直接向社保征收机构(税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编辑|金冥羽 杜恒峰 校对|何小桃

欠缴社保费最高罚3倍!11月1日起施行每日经济新闻2026年10月13日 16:40:22来自北京74人参与7评论近日,..

扫描二维码微信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