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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波《论语》分享】
[ 编辑:颜建波 | 时间:2017-06-25 15:22:31 | 浏览:360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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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波《论语》分享】
          【原文】
  有子曰:“礼(1)之用,和(2)为贵。先王之道(3),斯(4)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5)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1)礼:在春秋时代,“礼”泛指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孔子的“礼”,既指“周礼”,礼节、仪式,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
   (2)和:调和、和谐、协调。
   (3)先王之道:指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
   (4)斯:这、此等意。这里指礼,也指和。
        【译文】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这是因为)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评析】
   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杨遇夫《论语疏证》写道:“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孔门认为,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文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这是说,既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相互之间又不要出现不和。孔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有意义的。在先秦,各等级之间的区分是很严肃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庄重;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敬重的心情。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由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致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
   但从理论上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又感到,孔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可见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
   和有三:小和和平,中和和睦,大和和谐。所以和谐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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