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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向世界青年和平大会致信
[ 编辑:颜建波 | 时间:2025-07-30 07:07:50 | 浏览:12240次 ]

2025年07月30日05:53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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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7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世界青年和平大会致信。

  习近平指出,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80年前,中国人民同世界人民一道,经过艰苦卓绝的浴血奋战,彻底打败法西斯主义,赢得了来之不易的和平。

  习近平强调,和平的未来寄托在青年身上。希望各国青年朋友们以这次大会为契机,交流思想、增进了解、收获友谊,一起做和平理念的倡导者、和平发展的行动者,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世界青年和平大会当日在北京举行,主题为“一起为和平”,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共同举办。


  《 人民日报 》( 2025年07月30日 01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



“‘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文化理念与实践·文化工程篇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025年07月30日06:0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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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族延续几千年,历来有修史立典、存史启智、以文化人的传统。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以文化工程为载体推进文化建设,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研究、论证和抓好推进文化大省建设的重大工程建设,不断增强构成浙江综合竞争力的软实力”。他立足时代发展趋势,直面现实文化需求,以宏阔的战略视野,从价值理念、目标导向、组织方式、建设载体、保障体系、管理机制等多重维度,亲自擘画、推动实施了以良渚遗址保护、“中国历代绘画大系”编纂、西湖综合保护、大运河保护等为标志性成果的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并高度关注以“八项工程”为龙头、旨在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多项重大文化工程,以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创新,开拓了浙江当代文化的崭新空间和有效路径,也为今天推进文化建设提供了十分有益的方法论借鉴。

  一、注重文化工程的顶层设计,提出“以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为龙头”

  文化作为构成综合竞争力的“软实力”,就其具体建设过程而言,“实”是关键所在,不但需要扎实的内容,更需要落实的载体。文化工程的内涵包括视野上放眼国内外时代大局,时间上研判历史、现状与未来趋势,布局上通盘规划、顶层设计等方面。习近平同志以全局观念来看待文化建设,强调“要努力增强总揽全局的能力,放眼全局谋一域,把握形势谋大事”。在他看来,“文化要素是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文化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在习近平同志的战略规划、顶层设计下,浙江重点实施了文明素质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保护工程、文化产业促进工程、文化阵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文化人才工程“八项工程”。习近平同志为之设计了内在逻辑缜密的系统架构,作出清晰阐释:“从实现文化大省的建设根本目标出发,着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规划设计文明素质工程;从加强文化大省的内容建设出发,着眼形成精品纷呈、人才辈出的繁荣局面,规划设计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产业促进工程、文化人才工程、文化保护工程;从巩固文化大省建设的基础出发,着眼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和文化传播渠道建设,规划设计文化阵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为建设浙江文化大省的宏伟大厦撑起了全面、清晰、坚实的“四梁八柱”。

  在具体工作中,习近平同志同样高度重视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注重各项工作的关联性、系统性、协同性。“八项工程”是在特定时间周期内开展协作活动的复杂过程,规划引领、顶层设计都是“放眼全局谋一域”的关键所在,决定工程的主旨、规模、体量、资源、路径及其所需要的各类配套支撑。在《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中,“制定发展规划”被列为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有力保障,明确要求制定完善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实施意见,制定完善以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发展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培育一批重点产业区块、壮大一批重点文化企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批规划”配套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快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文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注重文化工程的有形支撑,提出“使文化大省建设有硬抓手、实举措”

  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看来,相较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等,文化建设似乎显得要“虚一点”。习近平同志面对建设文化事业认知上的这一现象,在2005年8月31日的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以工程为载体,明确今后5年宣传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抓手,系统科学地推进文化大省建设,使文化大省建设有硬抓手、实举措”,切实将加快文化大省建设作为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的客观需要来抓。

  习近平同志决策和布局每一项文化工程,都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有形的抓手来解决面临的现实难题。例如,之所以实施文化研究工程,是因为“从更高的要求来讲,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还缺少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学术品牌,浙江历史文化的研究还存在着相对分散、参差不齐、整体性系统性不强等诸多弱点,离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还有距离”,需要通过实施文化研究工程,进一步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整合资源,系统开发,促进建立符合哲学社会科学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浙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上规模、上档次。为此,习近平同志亲自担任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主任,召开指导委员会会议,亲自提出“今、古、人、文”的工程架构,为文化研究工程成果文库撰写总序,为顺利实施文化研究工程谋定方向、打下基础。

  三、注重文化工程的力量统筹,提出“需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群策群力,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

  作为大型综合性文化建设的载体,文化工程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时间线长,需要统筹协调各种资源、各方力量,集聚联动,形成合力。一方面,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互动配合,协同共进;另一方面,需要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财政支持等体制机制方面的力量保障。习近平同志强调,“八项工程”是对全省文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同时也是对各地各部门文化建设的规划和指导,需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群策群力,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他还要求“既抓住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又突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重需要解决的薄弱环节,互相联系、互相促进,形成有机整体”。

  在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习近平同志对各地各部门的集聚联动作出切实部署和统筹安排:“人大要加强有关推进文化大省建设的立法和法律监督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实施文化大省建设各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管理。政协要积极发挥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职能作用。党委宣传部门要在加快文化大省建设中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群众性文化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在政策体系上,习近平同志要求认真梳理国家及浙江省关于文化工作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文化体制改革以及各项社会事业改革的配套政策,认真落实公共财政投入、税收优惠、融资投资、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制度等各项政策措施,推进文化建设立法工作,千方百计为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四、注重文化工程的制度保障,提出形成“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文化工程切实落地、顺利开展和最终完成,需要将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贯穿始终,作为推进工程的必要保障和日常抓手。习近平同志多次就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作出具体部署,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大省建设座谈会上,他要求“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措施等方面,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落实项目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项目实施步骤、时间表,包括把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任务列入各级党委、政府任期目标考核,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强宏观管理和行业监管,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建立各类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等。

  以文化研究工程为例,从实施之初就形成了由省领导和浙江大学、省直有关单位、各市领导等组成的指导委员会负责审定工程规划、指导工程实施,各市、县成立相关领导班子指导本地区实施文化工程,省社科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研究的协同机制。从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立项签约、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结题审核到成果出版,都出台了相应管理制度,建立一系列运行机制,确保工程的扎实推进和研究成果的学术质量。目前已实施一、二、三期工程,组织国内外290多个单位1万余位社科专家学者参与了研究,预计形成学术专著6160余部,已经出版3900余部,“中国历代绘画大系”项目经过近20年接续推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丰碑。

  五、注重文化工程的持续深化,提出“咬定目标,一任接一任、一届接一届地抓下去”

  “功成不必在我”“一张蓝图绘到底”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政绩观。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报告中,习近平同志有一段关于工作决策和部署的精辟论述:“省委作出的这些决策和部署,既力求体现工作的继承性和连续性,又力求体现工作的开拓性和创造性。这些决策和部署,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这些决策和部署,有的已经全面展开,初见成效;有的已经作出规划,正在落实;有的还需制定政策,完善措施。贯彻这些决策和部署,既有现实紧迫性,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咬定目标,一任接一任、一届接一届地抓下去。”

  以文化工程为载体持续推进文化建设,是这一政绩观的具体践行和体现,文化事业由此得以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文化工程作为“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具有连续性、开拓性和创造性的巨大空间。这也正是选择以文化工程为载体推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初衷和目的所在。在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同志专门指出:“文化研究工程历时长,‘十一五’规划期间完成大部分研究成果,‘十二五’规划时期继续实施工程项目”。2005年,文化研究工程启动之际,将两岸故宫博物院所藏宋画汇编出版的建议报告提交到了习近平同志的案头。习近平同志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批示:“这一构想很好,值得为此努力。”自此,以《宋画全集》为起点的“中国历代绘画大系”,开启了长达近20年的编纂历程。作为规模浩大、纵贯古今、横跨中外的国家级大型文化建设工程,“中国历代绘画大系”项目持续时间长、投入人员多、涉及机构广,始终坚持以工程化的组织方式形成建设合力、以工程化的运作机制促进团队协作、以工程化的管理模式推进项目进展、以工程化的项目平台提供基本保障,是以工程化方式实施重大项目、取得显著成果的典范。其中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工程化的项目平台提供基本保障,锚定目标,系统谋划,稳步推进,久久为功。

  浙江以文化工程为载体的文化建设,取得丰硕实践成果。例如,就文化支出而言,据浙江省财政厅《2003—2022年全省财政文化支出数据统计表》,2003年为27.65亿元,至2007年提高到56.60亿元。2005年全省文化投入总额与“九五”期间5年文化投入总量基本持平。又如,就总体布局而言,文化建设“八项工程”中的每一个方面,既具有质的规定性和各自丰富的内涵,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以其全面系统的整体架构,树立起省域层面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典范,构建了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省域大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文化工程的系统思考和重要论述、基于实施“八项工程”丰富实践形成的成就和经验,彰显了探索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客观规律的问题意识,体现了“明体达用、体用贯通”的思想特质,凝练了文化工程的本质特征,揭示了以文化工程推进文化建设的规律,形成了领域独特、理念创新、要素丰富、特征鲜明的理论形态和实践样态。其中,不仅有观点新颖、阐述精到、自成体系的理论创新,还有在宏观布局、资源统筹、有序推进等方面的实践创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的系统思维、全局观念、前瞻视野和实践品格,以及从工程化建设视域对符合时代需求的文化发展规律的积极探索,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系统谋划和扎实推动新时代文化建设重大工程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参考。这也深刻启示我们: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既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的战略位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也要牢牢把握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内在逻辑和现实需求,锚定既定的战略目标,发挥重大文化工程对文化建设的全局性引领作用,实功实做、扎实推进;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以创新理念、变革意识洞察时代之变、探索文化发展规律,科学研判现代工程管理方法与文化建设的内在关联性、管理有效性,以工程化思维拓展文化建设新方法新空间;文化工程是有组织开展的系统性文化建设,要牢牢把握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统一领导,重视统筹协调,围绕价值目标、规划规章、建设内容、组织方式、平台载体、步调节奏等多个方面,形成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遵循文化工作需要长期积淀、难以一蹴而就的规律,视文化建设为长期事业,以持之以恒的迭代升级、有序推进,一张蓝图绘到底;要立足努力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文化权益,坚持把多出成果、多出有质量的成果作为文化工程实施、验收的标准,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筑牢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文化根基。

  (执笔:陈  野)


  《 人民日报 》( 2025年07月30日 09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



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王沪宁出席并讲话

2025年07月30日05:54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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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7月29日电  (记者李昌禹)第六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29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出席并讲话。他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等大政方针,充分发挥评优表彰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团结奋斗、建功立业,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王沪宁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殷切关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长,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出和完善一系列政策措施。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感恩奋进、实干奋斗,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重要贡献。新征程上,希望大家勇担时代重任,增强发展信心,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再立新功。要在胸怀报国志上强担当、作示范,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始终同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自觉把个人奋斗、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结合起来。要在一心谋发展上强担当、作示范,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要在守法善经营上强担当、作示范,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要在先富促共富上强担当、作示范,履行社会责任,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

  王沪宁表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各级党委统战部门要健全促进“两个健康”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各级工商联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建好“民营经济人士之家”。

  李干杰主持表彰大会,郝明金、谌贻琴、高云龙出席表彰大会。

  10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负责同志宣读表彰决定。优秀建设者代表在表彰大会上发言,并宣读倡议书。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工商联负责同志等参加表彰大会。


  《 人民日报 》( 2025年07月30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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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光宇、胡永秋)



以实际行动践行“建设者”“促进者”使命

本报评论员

2025年07月30日05:54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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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怀创业和报国激情,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新征程上,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7月29日,第六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在京召开,10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成长的殷切关怀,激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新时代大显身手。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治国理政的高度围绕促进“两个健康”发表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今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全面部署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舞和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干劲与信心。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楫笃行,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极大激发、发展成绩更为显著、发展作用更加彰显。数据显示,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加到目前的5800多万户,对城镇就业的贡献达到八成以上;民营经济集中了超80%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90%的独角兽企业、92%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接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23.51万家民营企业帮扶16.19万个村……从坚持自主创新、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到践行社会责任、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积极投身新时代伟大实践,以实际行动践行“建设者”“促进者”的使命,彰显“自己人”的担当。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习近平总书记勉励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以此次受表彰的优秀建设者为榜样,厚植家国情怀,弘扬企业家精神,把个人奋斗、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争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积极践行亲清政商关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踊跃参与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定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为优秀建设者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新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挺膺担当,锐意进取、迎难而上,共同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共同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 人民日报 》( 2025年07月30日 01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



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2025年07月30日05:54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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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全文如下。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2025年7月18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5年7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生态环境部门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严格监督考核,构建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保障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

  第四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增强共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效能;

  (二)坚持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遵循自然规律,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五)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精准科学的追责机制,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作用,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压实下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施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

  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规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按照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加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在职责范围内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规依法履行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级党委的决定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要求;

  (二)推动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查研究,调度督促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重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推动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三)组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研究缓解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的重大措施;

  (四)统筹协调各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推动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支持人大、政协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的决定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要求。

  (二)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发布省级、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保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对环境影响和环境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

  (三)督促推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组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调查研究,定期分析生态环境形势、研判生态安全风险,调度督促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减排等方面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五)强化财政对美丽中国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

  (六)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组织完善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生态环境应急责任体系。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负责人职责主要包括:

  (一)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上级以及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落实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改革部署。

  (二)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按照规定组织编制生态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或者改善规划、方案,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

  (三)组织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分析生态环境形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四)按照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

  (五)指导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六)推动完善生态环境风险报告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分管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分管行业或者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导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抓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规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  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执行上级以及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本部门以及下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组织推进、监督指导本部门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行业或者领域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善有关政策,承担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三章  监督追责

  第十三条  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加强审计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贯通协调,用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形成监督合力。

  第十四条  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重要方面,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和问题整改力度。

  第十五条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应当控制开展监督检查的总量和频次,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第十六条  党委组织部门在考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按照规定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敷衍塞责,失职失责;

  (三)作出的决策违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

  (四)致使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状况恶化,发生严重生态环境损害;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八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及时报告失职行为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预防或者减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挽回生态环境损害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或者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担责任的,可以依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对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依规依法从重或者加重追究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生态环境部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人民日报 》( 2025年07月30日 01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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